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2017-2018学年度
信息公开报告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3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的通知》(京教办〔2018〕2号)的要求,结合学校本年度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17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网站(http://www.kdcnu.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10-89229218。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办法》要求,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带领下,学校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2017-2018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正常,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本学年,学校依据上级相关工作制度、文件精神,以及《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信息公开制度》,对学校基本情况、规章制度、计划规划、招生就业、学科专业、学生管理、人事师资、财务资产及收费、对外交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方面工作进行公开、公示,充分发挥了学校信息的公开和社会服务作用。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主要有:
(一)基本信息
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通过学校网站、招生简章、成果展览等面向校内外公开。
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文件、会议等方式向校内外公开。
3.学校的重大事项、重要任免、重大项目和安排等,以会议、文件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4.由教学指导委员会暂代行使学术委员会职能,每届教学指导委员成员以文件形式公示。学校制定了《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传达到全体教职工。
5.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教职工全员参与下,经过充分论证,学校制定了《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事业发展规划(2011-2015)》、《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科专业发展规划(2011-2015)》、《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2011-2015)》、《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校园建设规划(2011-2015)》,向全体教职工公开。根据学校要求,每学年末制定下学年工作计划,每学期初制定本学期工作要点,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在教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院系例会上向全体教职工公开,按部就班开展工作。
6.学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开。
(二)招生考试信息
1.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编写了2018年招生章程,经校领导审阅后,于4月底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教育平台”,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通过学校网站、招生办微信公众号、阳光高考平台、各省市考试院报考指南、招生宣传媒体等途径向考生公布。
分省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在5月份通过教育部计划来源系统进行报送,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于6月份通过学校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各省市考试院招生计划大本、其它网络媒体等途径向考生公布。
2.录取考生可以登录学校网站,在“录取查询”栏内查询录取情况。考生还可以通过拨打招生咨询电话查询录取情况。
自2015年起,学校招生办公室专门在学校招生网开辟“录取公示”栏,及时在学校招生网及招生办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学校在各省分批次分科类各个专业的计划使用、录取最高分及最低分等情况。
3.为使考生了解学校录取情况、方便考试报考,学校招生办公室开通了多种咨询交流平台。考生可通过电话、网络、现场交流等方式进行咨询。招生咨询电话、QQ号通过学校网站、招生简章、媒体等向社会公布。
4.考生如有问题需要申诉,可以拨打学校公布的纪检监督电话或到校进行现场申诉,新生复查期间没有收到举报的情况。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1.学校制定了《财务管理文件汇编》,下发到各部门,供广大教职工在经济活动和财务报销时作为依据,同时加强对省市新出台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使用规定的宣传,并严格执行。
2.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学校在特定网站上公布招标计划,选择三家以上符合本项目条件和要求的商家,以邀请的方式进行招标,在规定期限内将中标商家公布给所有投标商家和相关单位。
3.在专项会议上公布相关财务状况,及时办理财政专项资金支付手续并定期召开项目进度公布会。
4.每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取得物价部门批复或备案后,在学校网站公示,公开投诉电话。
5.学校无受捐赠财产,无校办企业及国有资产。
(四)人事师资信息
1.学校校级领导均全职在学校工作。
2.2017-2018学年,学校校级领导因公出国(境)情况:胡洁1次,吕宪栋1次,陈永侠1次。
3.学校成立岗位聘任委员会,实行岗位聘任制,制定实施了一整套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制度文件:岗位聘任方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岗位考核方案等,通过文件、网站等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4.学校中层岗位的任免,由院长办公会审议,报董事会批准,并通过文件下发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学校通过学校官网、智联招聘网、中华英才网等专业人才招聘平台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5.学校制定了教职工争议处理的相关规定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校内争议按文件相应规定执行;劳动争议按照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执行。
(五)教学质量信息
1. 根据2018年9月统计,学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为3811人,均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现有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占85%。学校师生信息均按要求向市教委报备,且在招生简章中体现,通过新生入学教育,各院系向学生介绍详细情况。
2.学校共有28个专业,2017-2018学年无新增专业,目前比较稳定的招生专业主要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会展经济与管理、表演、摄影、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录音艺术等。上述专业分别归属于艺术学和管理学2个学科。
根据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和现状,目前停招专业有: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英语、广播电视学、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音乐学、舞蹈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学前教育、书法学。停招专业均按要求向市教委报备,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和招生简章对外公布。
3.本学年,学校共开设本科生课程为486门,合计1280门次,生均课程达到0.33门次。实践教学学分和选修课学分分别占总学分的28%和12.5%,所有课程均在教务管理系统公开。
4.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教授、副教授占教授总数的88.24%,教授、副教授主讲的本科课程门数占总课程门数的18.39%。教授及课程情况均通过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对外公布。
5.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和创业工作,认真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并将就业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制定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规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就业指导办公室及各二级学院分设了就业咨询指导服务办公室,随时解答解决学生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适时举办校园双选会,专场招聘会及企业招聘宣讲会,努力搭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沟通交流平台,促进学生成功就业。建立完善就业工作信息管理云平台,将就业政策法律法规,就业服务指导,招聘信息发布,就业手续办理融于一体。加强就业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就业服务指导能力。各项措施都会分层分级向学生传达,在学校官方网站、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学生主要聚集地通过海报形式向学生公开。
6.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每年认真编制《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其中包括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内容,编制好《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当年及时在学校官网予以公开发布,并上报市教委。毕业生情况每年都会及时向市教委和学信网进行学历注册。
7.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历年均按要求及时向市教委报备,市教委高教处定期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学校网站对外公示。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1. 每年新生入学前都会修订学籍管理办法,并及时向市教委报备。在新生入学教育时,分发给学生,并向学生宣讲和培训,保证全体学生都知晓学校政策及相关规章制度。
2.学校奖助学金实行严格的公开制度,成立奖助学金评选小组。所有奖助学金评选条例都以文件形式下发,并写入学生手册,保证学生手册每人一本,在评选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结果实行院系、学校两级公示。
3.学生奖励处罚、申诉办法写入学生手册,保证学生手册每人一本,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公平公众,对相应结果进行公示。
(七)学风建设信息
1.学校重视学风建设工作,制定《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关于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院字〔2005〕69号),成立了由校长、书记挂帅的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对全校公开。成立控烟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制定《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对全校公开。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术尊严,倡导严谨踏实的学风,营造有利于科学研究和学术创新的学术氛围和制度环境,增强学校在学术界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学术行为的制度,对外公布,并通过教研室活动、会议等形式组织培训,向师生宣讲。
3. 根据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文件精神,为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学校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实施学位论文抽检,一旦发现有学术行为不端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在各年级毕业论文筹备阶段就把相关规定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
(八)学位、学科信息
1.学校就学士学位授予的基本要求专门制定了《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和《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管理文件,及时向市学位办进行了报备,并编入学生手册中,发放全体学生。
2.学校目前尚无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无新增学科或专业计划。
(九)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学校于2018年3月新增加了海外升硕定向培养项目,目前正在展开相关工作。并且已在学校网站,微信官网将此信息公开。
(十)其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2018学年度,学校没有收到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有学校门户网站及各单位子网站,学校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学校年鉴、会议纪要、文件、展板、橱窗等,学生手册、制度汇编等文件汇编,校内外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教代会、咨询会、听证会等会议,以及其他信息公开方式,覆盖了学校教学及管理的各个方面。
学校基本信息、规划计划、教学科研、学生服务、招生就业、财务资产等向社会公开,向政府主管单位公开,向师生公开,学校公开信息得到了上级主管单位、社会各界和师生的关心和关注,办学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并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
五、受到举报情况
2017-2018学年度,没有收到关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综述,2017-2018学年,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要求,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公开信息全面,涉及范围广泛。
信息公开是一项持续并不断细化、深化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会继续依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范管理,提升水平,推动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进程。